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有没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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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有规定的劳动,每日工作时间是每作八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个小时。天工工作超过8小时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规定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是劳动能够主动去开展调查的。

一、每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有没有规定的天工

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长是有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劳动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每作标准工时制。

如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天工企业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在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作情况下,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天工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工作超过8小时上哪里投诉

工作超过8小时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用人单位违法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但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但是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一般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

律师在线提醒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超过工作时长加班费怎么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费;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算加班费;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的超时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费;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算加班费;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加班费。

法律上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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